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实习管理(安全)工作,顺利圆满地完成教学实习,现根据《江汉大学教学实习管理办法》和《江汉大学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请务必做好如下工作:
1、各学院要把实习安全放在首位,实习前要开展实习安全教育;为实习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经费已下拨到学院)。
2、学校鼓励、提倡集中实习,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好已建的实习基地,原则上教学实习要在实习基地集中进行。
3、学院要加强对实习生的动态管理,带队教师(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全面关心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健康,确保师生人身安全。遇重大紧急情况应立即向所在学院或学校请示报告。
4、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未经实习指导教师批准,不得擅自行动,要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纪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指导教师和实习学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确保实习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