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环境与健康学院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等级公示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鄂教助〔2020〕1号)和《江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江校学〔2020〕8号)的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经评议,下列36名学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名单见附录。
学院公示时间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21日。如有异议,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学办电话:027-84735638
邮箱:2069865094@qq.com
校资助中心电话:027-84230585
邮箱:zzzx@jhun.edu.cn
环境与健康学院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