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汉大学学生奖励办法》(江校学【2022】13号)、《江汉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江校学【2022】13号)、《江汉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江校学【2022】13号)、《江汉大学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江校学【2022】13号)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复审,评选产生环境与健康学院2021-2022学年奖学金,现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15日,如有异议,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学办电话:027-8473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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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资助中心电话:027-84230585
邮箱:zzzx@jhun.edu.cn
环境与健康学院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