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健康学院2023年招聘公告

发布者:王鹏发布时间:2023-04-26浏览次数:5336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18年,学校入选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9年,学校引进中国工程院谢先启院士,成为第一家拥有全职院士的湖北省属高校。2021年,学校获批省部共建精细爆破国家重点实验室,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环境与健康学院于20218月由原环境与健康研究院和环境工程系合并组建成立现有环境工程本科专业(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形成了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污染物环境行为与健康效应等学科特色,2021环境/生态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面向海内外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应聘人员须在202312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中国港澳台地区及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教育部认证(截止时间到20231231日);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

7.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 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 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 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人才类别、条件及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招聘按照我校《江汉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附件1执行,欢迎与我各学科专业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加盟。

(二)预聘制教师

预聘制A类人才实行合同聘用制,聘期考核合格,择优进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类型

报名条件

待遇

  

A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8811日以后出生)

5年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相当及以上层次国家级项目(课题)级别项目

 

2. 自然科学领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中至少3篇被SCI收录(其中1篇在SCI区及以上源刊上发表)

 

3.若应聘者的某项业绩特别突出或作出特殊贡献,可由本人和各单位提出申请,并经人事处提请学校审定。

 

年薪:30-50万元;

科研启动费:

10-30万元;

安家费:50万元。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高层次人才和预聘制教师长年接受报名

申请程序及提交材料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科研成果目录及能体现个人能力的相关资料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邮箱:wangjun@jhun.edu.cn

联系电话:027-84736006

 

四、聘用管理:

1.高层次人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年度及聘期工作任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纳入事业编制序列。

2.预聘制教师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年度及聘期工作任务,聘期为3年,聘期完成科研任务(附件2)考核合格的,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程序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序列。聘期届满,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附件:

附件1:江校人〔2017〕10号-江汉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doc.doc

附件2:附件4:江汉大学A类预聘制教师科研任务.doc.doc